字号太小、印刷模糊、位置难找……现实生活中,一些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消费者玩“捉迷藏”,让消费者消费体验变差。针对这种情况,3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针对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找不到、看不清等现象,推动食品企业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公告》发布已有近半年时间,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一些商超所售部分今年3月21日后生产的包装食品仍存在生产日期不好找问题。
食品包装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是食品标签的重要内容。消费者可以据此判断食品新鲜度,作出是否购买的决定。这些信息也是食品追溯的重要依据,可以帮助监管部门精准定位问题食品,保障食品安全。关于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标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产品质量法规定,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食品安全法明确,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尽管有法律法规管着,在产品外包装上印制生产日期等信息也没有多少技术难度,可为何一些企业总是做不好这件事,甚至跟消费者玩“捉迷藏”呢?有分析人士指出,企业之所以如此,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降低成本。产品包装生产和印制生产日期并非同时完成,产品包装通过集中方式大量生产或购进,而生产日期印制则在产品包装装入内容物之后进行。内容物物理性状不同,对在包装上印制文字的技术要求也不同。在内容物形状不规则的外包装上进行精准定位印制,难度较大,这会推高成本,而购买更好的印制设备并不会带来直接收益,所以有些企业不愿在这方面增加投入。二是有意为之。面对不同批次的产品,消费者更倾向于选择生产日期最新的。生产日期标注显著会降低生产日期较早产品的竞争力,因此,一些企业动了小心思,故意将生产日期这样的重要信息“淡化”处理。甚至有的企业使用附着性差、容易被擦掉的油墨印制,以使生产日期日久“消失”,这也为故意涂改生产日期“创造”了条件、埋下了“伏笔”。
当然,一些企业商家在生产日期标注问题上玩花活,屡禁不止,也与现行相关法规标准不够完善有关。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尽管均要求企业在产品外包装显著位置清晰标注生产日期,但相关规定只是原则性、概括性的,对哪里是“显著位置”、怎样才算“清晰”等未作进一步的具体说明。《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生产日期标识的大小作出明确,但仍未就文字图案颜色、印制区域、印制方式等提出要求。正是考虑到这些问题,《公告》对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的位置、大小、颜色、印制技术等提出了细化要求,明确了相应参数。但是,《公告》并非法律法规,也非国家标准,而是倡导性、鼓励性的政策文件,缺乏强制约束力。
有鉴于此,治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签标注乱象,必须完善相关法规标准,提出硬性要求,加强监管,提高违法成本。据了解,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制定《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也在对《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进行修订。两部门均表示将进一步完善标签标识信息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对商品标签标识中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的具体位置、字体大小颜色等提出详细的量化要求,列出禁止情形,划清法律红线,并设定罚则,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与此同时,要做好法规标准宣贯,不断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加大指导监管力度,让企业生产有明确的方向路径,提高标签标识的规范化水平。鼓励企业将产品的生产日期及其他重要信息编码,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等方式,让消费者可以轻松获取电子化的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