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近日,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传媒”)因违反广告法,被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约1.37万元、没收广告费用约1.37万元。
处罚详情显示,当事人聚力传媒受上海某公司委托在其自营网站 PP 视频(www.pptv.com)上投放牙膏广告,该广告中含有“去糖化物,99%减菌”、“防龋齿”等广告用语,当事人发布前未对牙膏是否具有防龋齿功效进行审核,也无法提供牙膏含有防龋齿成分和功效评价证明材料。当事人违反了广告法中“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
天眼查显示,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法定代表人陈如芳,经营范围包括开发、销售信息网络传媒应用软件,计算机网络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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